无名孽火的成语故事

拼音wú míng niè huǒ
基本解释名:称呼;孽:邪。说不出的邪火。指极大的怒气。
出处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五回:“那里我一把无名孽火,从脚跟下直透顶门,只得碍着众亲友不好动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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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无名孽火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论长说短 | 清·褚人获《坚瓠十集·卷堂文》:“算功课论长说短,欲诉无门。” |
| 期颐之寿 | 《南齐书·禇炫传》:“使渊作中书郎而死,不当是一名士邪!名德不昌,遂令有期颐之寿。” |
| 残花败柳 | 元 白朴《墙头马上》第三折:“休把似残花败柳冤仇结,我与你生男长女填还彻,指望生则同衾,死则共穴。” |
| 价值连城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惠文王时,得楚和氏璧。秦昭王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愿以十五城请易璧。” |
| 令人神往 | 明 胡应麟《少室山房笔丛》:“今著述湮没,怅望当时蹈海之风,令人神往不已。” |
| 酒囊饭袋 | 宋 陶岳《荆湖近事》:“马氏奢僭,诸院王子仆从烜赫,文武之道,未尝留意。时谓之酒囊饭袋。” |
| 旧地重游 |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广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过三个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旧地重游了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哀而不伤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八佾》:“子曰:‘《关雎》,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。’” |
| 绳锯木断 | 宋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第十卷:“一日一钱,千日一千,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。” |